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结构 \ 混凝土结构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1.3.6第3条该如何理解?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1.3.6第3条该如何理解?

发布于:2015-04-20 15:20:20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复制转发]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11.3.6第3条规定:当框架梁为三级或四级抗震时,加密区箍筋的间距应取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梁高的1/4和150中的最小值.
如果设计一根350高的框架梁,那么梁端部箍筋加密区的间距就应该是350/4=87.5 取85,但实际上箍筋间距<100不利于施工,且实际中箍筋间距很少取<100的.
该条款是强制性条文,请问大家都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我的未来我的梦
    如果设计一根350高的框架梁,....梁高取400不就没问题了
    2015-04-22 11:13:22

    回复 举报
    赞同0
  • jszxwsw
    jszxwsw 板凳
    尼玛把柱距取大还有这种问题吗?蠢货!!!结构师必须考虑经济
    2015-04-21 20:26:21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混凝土结构

返回版块

140.19 万条内容 · 2143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关于一级框架结构强柱弱梁的内力调整

问题描述:抗震规范式6.2.2-1中,ηc在一级框架结构取值1.7,但式6.2.2-2是专门为一级框架结构的,这不是重复矛盾了吗,况且条文说明中,明确表示“对于一级框架结构和9度时的一级框架,明确只需按梁端实配抗震受弯承载力确定柱端弯矩设计值;即使按增大系数的方法比实配方法保守,也可不采用增大系数的方法。”(P345)。 是否我可以认为抗规6.2.2-1的ηc=1.7是派不上用处的。 请看混规11.4.1和高规6.2.1,就没有上述问题。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