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4-03 10:37:03
来自:施工技术/地质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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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地质勘察的主要内容
查明建设工程地点的地质构造和岩土性能,地层成因、定型、年代、厚度及分布范围。
研究与场地稳定性密切相关的地质构造,岩石类型、风化程度,褶皱碎带裂隙、断层和节理的性质,坍方、滑坡、泥石流的性质及岩溶的性质等。
探明含水地层的构造特点,如层位与埋藏条件、侵蚀性地下水储量、渗透速度和流向,以及水质、水位变化规律等,为生活用水、结构防水、施工降水作出评价。
调查分析区域地震,作出小区域地震烈度的划分,为抗震设防提供数据。
探明建筑材料产状、分布和储藏量。
对工程建设有可能导致环境地质的变化,预测其发展趋势。
三、工程地质勘察基本技术要求
(一)勘察任务委托书
勘察任务委托书是进行勘察工作的依据。也是甲、乙双方签订与贯彻执行技术经济合同,保证工程质量的依据和保证,但工程实际中,以下问题频繁出现:
甲、乙双方发包、承包工程勘察任务时没有办理勘察任务委托书。
以勘察合同代替委托书建筑物的性质、规模、功能不交代清楚。
这些做法,必然导致:
制订勘察方案,勘探测试试验工作量时,很难与工程要求相结合。地基评价,基础方案都难以准确进行。工程质量也无法保证,工程效果也很难衡量。
甲、乙双方的经济、技术责任制无法体现,可能引起纠纷。
勘察任务委托书必须明确以下各点:
1.工程名称、场址、勘察阶段。初勘阶段,应规定勘察范围,主要工程性能及要求。详勘阶段,列表说明工程规模、建筑物高度、层数、结构类型、上部荷载,设计标高,基础埋深及特殊要求等。
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图纸、文件,初勘应有较勘察范围稍大的地形图,其比例尺为或标明主要建(构)筑物区段。详勘应有带地形的建筑物布置图、各单项工程基础方案布置图、初步设计说明书。
3.全面提出勘察要求,包括:
4.地基工程地质要求;
5.水文地质要求;
6.其他特殊要求;
7.工期计划要求。
8.明确与甲方联系工作的联系人,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勘察单位一般应印制固定格式的勘察任务委托书,提供委托单位填写,表可供参考。
(二)编制勘察纲要前应明确地工程地质问题
建设单位、设计部门提出的勘察要求往往不能完全符合场地具体情况,例如某些场地存在的工程水文地质问题未提出,已提出的要求该场地又恰恰不存在这些工程地质问题。为此,勘察单位在接受勘察任务委托后,应认真做好收集已有的、与场地及工程有关的各类资料:如地形地貌的现状与历史变迁;地层、构造及物理地质现象;岩土地基物理力学性质;各类建筑经验等。
在分析已有资料基础上进行全面的工程地质调查,并核实地形地貌,物理地质现象,地层构造、岩土工程地质特征等。找出场地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作为编制勘察方案的研究重点。
1.在碳酸盐岩分布区应重点研究岩溶形态类型、规模、分布特征及其发育与岩性构造和地貌的关系;岩溶地下水的水位、水量及其对工程的影响;红粘土的分布,物理力学性质及胀缩性;土洞与地表塌陷现象等。
2.软质岩石分布区应重点研究风化特征及各种风化带的建筑性能以及天然边坡和人工边坡稳定性。
3.软土分布区应重点研究其分布、厚度变化及物理力学性能。
4.冲积层分布区应重点研究地层结构、厚度变化、尤其是透镜体状软弱层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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