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在公益诉讼和污染监察方面都有了可观变化,但在作为环保第一道铁闸的环评中,公众参与却还没发生明显改观。
都知道,环境保护须采取“预防原则”,而环评就是“预防原则”的体现,它必须前置、独立。而环评红顶中介,动辄带来环评垄断、权力寻租等问题。在此情境下,推进政事脱钩,确实有助于遏制“戴着红顶赚黑钱”乱象。
此前,针对环评异化为“花钱办证”的乱象,环评业内有两种看似截然相反的呼声:一是取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把侧重点放在规划环评和政策环评上;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前者可让立项、选址这些关键环节更加合理,可得看到,眼下按日计罚等事后严厉惩罚尚未形成新常态;企业主动邀请公众参与环评的氛围远未形成。后者也有问题:目前要进行环评的项目太多,环保部门受地方政府干预从而作用有限,即使真想管,也心有余力不足。
而各方环保人士的最大公约数,就是加强公众参与。实质上,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在公益诉讼和污染监察方面都有了可观变化,但在作为环保第一道铁闸的环评中,公众参与却还没发生明显改观。基于此,有必要采取诸多措施夯实公众参与的分量。比如,环保部门应敞开大门和公众对话,尤其是跟环评改革直接波及的环评单位、易受环评影响的公众及环保组织等进行沟通。
就个人调研经历看,我在跟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接触中就了解到,有些环保部门对公众参与仅做形式审核,对建设单位自找工作人员填写问卷、代签等问题不加核实。而要预防环评公众调查造假,就必须注意这问题,确保公众参与的真实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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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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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评审会专家关注的要点(1)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是否可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区域总体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生态规划;环境容量是否满足项目建设需要;(3)建设项目有那些主要环境问题;环境敏感目标等判定是否准确;建设项目组成是否完整,评价内容、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标准等判定是否准确,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4)工程概况是否清楚,工程分析是否透彻;污染源强是否准确,改扩建项目“三本帐”是否清楚;各种平衡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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