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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住建部2起被注销证书的通告!住建部是怎么发现的?有人举报的吗?

发布于:2015-03-20 16:58:20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电气工程师 [复制转发]
最近住建部2起注销证书的通告,这是怎么回事?住建部怎么发现的?是有人举报才导致住建部进行核查的吗?有没有知道的来解释一下???







建市行撤字[2015]4号

刘岳林:
  经调查核实,你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在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时实际工作单位为湖南工业大学,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15年1月15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5]4号),你于2015年1月2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王三星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4169,58934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13日











建市行撤字[2015]5号

邱颖峰:
  经调查核实,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在庄河市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时实际工作单位为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15年1月14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5]5号),你于2015年2月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王三星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4169,58934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13日



全部回复(2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mtrzr2012
    mtrzr2012 沙发
    走过路过
    2015-03-27 09: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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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zhhech64
    zhhech64 板凳
    小手一抖,金币拿走。
    2015-03-27 08: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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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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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注册电气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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