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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重点整理48条1.分包单位可以将分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 2.施工方案经论证审查合格,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3.工程分包应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合同中未约定的,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 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并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5.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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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