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r囿情 于 2015-3-13 14:40 编辑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14年度工作总结
及2015年度工作要点
第一部分 2014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中心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两方案、一计划”整改方案全部完成。一是建立了中心内部控制规范,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制定《中心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修订《中心职工考勤规定》,完善激励机制,强化劳动纪律管理;三是完成《中心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若干办法》等新制度10项,修订《注册中心财务制度》等制度4项,超额完成计划。
二、巩固基础,突出重点,业务工作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一)执业资格制度建设情况
1.面对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措施,积极研究执业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改革方向提出建议,报相关业务司局《关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取消行政许可后的有关问题及建议报告》、《关于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改革的建议方案》、《建造师执业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规划师执业制度改革相关研究报告等。
2.继续完成部市场司委托承担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137号部令)修订研究课题》工作。完成意见征求、收集、整理与再修改工作,修订稿已基本完成,因受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等因素影响,在征求部市场司意见后暂缓结题。
3. 承担部人事司委托的年度重点工作,编制完成了《关于通过土木工程专业评估高校毕业生减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的实施方案》。根据《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研究课题》报告结果,制定减免基础考试方案,对原基础考试科目、考试大纲、报考条件及考试报名库和成绩库做了相应调整,以满足减免部分考试科目的需要。
(二)考试管理工作
组织完成了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一、二级建造师、物业管理师的命题及考务、阅卷工作。共有49,756人报名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21,612人报名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92,310人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8个大专业的专业考试,229,030人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33,768人报名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310万人次报考了一级建造师三门综合科目的考试,130万人报考了一级建造师实务科目的考试,556万人次报考了二级建造师考试;72,227人报名参加物业管理师考试。
1.继续抓好资格考试基础建设,为提高命题质量创造有利条件。一是加强对考试结果总结和数据分析,指导专家提高命题水平,确保命题质量和通过率稳定;二是对命题专家骨干队伍进行增补调整,补充部分年轻优秀的行业专家;三是组织完成公用设备、环保、港口与航道工程和物业管理师等专业的《考试大纲》修订的审定、报批和公布,研究推进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大纲修订工作;四是推进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和物业管理师考试题库建设;五是继续加大各级审校力度,各专业考试普遍实现了“零差错”目标。
2.把保密工作作为考试组织的“重中之重”。2014年,注册中心组织开展了保密工作全面自查,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向部保密委员会提交了保密自查报告,得到上级机关的肯定。全年通过严格落实各项保密措施,各项考试均未发生失泄密问题。
3.统筹安排,提高效率,顺利完成主观题阅卷工作。2014年各专业考生人数普遍增加幅度较大,给阅卷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注册中心相关处(室)共组织
2,500余名阅卷专家和评分员完成了100多万份主观题科目试卷的人工阅卷工作。面对一级建造师考试人数创新高,阅卷题目高达880万道的情况,新增了阅卷点,顺利完成阅卷任务。物业管理师阅卷工作进行程序改革,首次采用双评加三评复核的方式,从工作流程和技术手段上保证评分公正性。
4.加强考试工作创新,为考试工作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一是积极
改进注册建筑师考试技术、场地两个科目试卷答案誊写方式,将技术、场地两个科目的考生客观题选项信息集合到试卷封面的保密号上,确保摘抄选项环节的准确性和高效性;二是积极与全军考试中心协调,由其为二级建造师综合科目试卷提供梅花卷调整和字库校对服务,有效提高了二级建造师试卷质量。
(三)注册审查工作
2014年,注册中心完成的各专业注册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共完成了254,025人次注册。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30,295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102,262人、注册城市规划师7,138人次、建造师99,326人次、物业管理师15,004人次。
1.继续完善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审理程序。修改完善《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开通身份证查询服务,提高了注册中心社会服务功能;制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审核程序》,印制审核登记表,设定 “双审制”,使每批材料审核结果有据可查。
2.积极配合部统一部署开展相关注册政策研究工作。承接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修改课题,提出修改意见,组织10个省的同志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议,汇总修改意见,并由市场司正式发各省征求意见等。
3.积极与相关单位开展注册工作互助交流活动。编制简明扼要的《省级注册管理注册申报须知》,帮助省级注册管理人员尽快掌握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注册规程和系统操作方法;在发放物业管理师注册证的同时为中国物业协会代发继续教育提示卡,促进相关管理部门的合作。
4.加强对注册人员管理,严格查处一人多处、多次注册现象。今年共查出和处罚一人多个单位注册的人员1001人,一年内多次变更注册的人员
246人。
(四)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除组织相关考试和大纲修订工作外,一是筹备组织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会议;二是积极推进注册工程师制度向前发展,协助部市场司推动有关专业的注册、执业工作,督促化工、电气、公用设备三个专委会起草了相关的《执业管理暂行规定》,对行业注册人员数量和在各地分布情况做了详细测算并提交《测算报告》;三是配合部市场司推动环保、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等三个专业启动注册与执业环节的一体化工作;四是启动了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本专业、相近专业类别和名称的修订工作等。
(五)继续教育工作
一是根据部人事司培训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培训办班行为,组织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培训办班管理办法》;二是完成《建筑防水》、《职业结构工程师业务指南》等
4本必修课教材的组编、出版工作,确定了建筑师和结构工程师1到2个周期的必修课选题;三是举办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必修课教材全国师资培训班,共培训300余名专家,保证各地如期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四是各类教材的发行移交出版单位后,加强协调各地管委会及出版单位的发行工作,及时解决加印教材、物流等环节出现的问题。
(六)对外国际交流合作
一是组团参加第十七届韩中日注册建筑师组织交流会,加强三国组织间交流和建筑师技术交流;二是代表中方出席了在加拿大召开的APEC建筑师项目中央理事会第六次会议,讨论如何推动
APEC建筑师项目发展,确认秘书处轮值承担安排表等事项;三是加强与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的合作,开展推荐部分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申请取得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正会员资格工作
,并针对中方会员开展调查分析,提高服务水平。
(七)内部建设情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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