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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设海绵城市

发布于:2015-03-09 14:04:09 来自:给排水工程/给排水资料库 [复制转发]
实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设海绵城市
全国 两会 召开,和往年一样,环保仍将是重点话题之一。事实上, 绿色 已经成为各行业未来探索发展的主旋律,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不例外。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 GB/T50378-20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自今年 1 1 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绿色建筑标准》中要求,加强给排水设计与水资源利用、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财政部近日出台《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由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由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海绵城市 简单来说就是将城市河流、湖泊和地下水系统的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结合起来,让城市像海绵一样,下大雨时就吸水,干旱时就把吸收的水再吐出来,防止出现城市内涝。其建设要点在于,一方面要配套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加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从建筑物对雨水收集利用开始,强化雨水的滞、渗、蓄,加强排水防涝设施、排水通道的建设。
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是指设计范围内,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在适宜于当地环境与资源条件的前提下,将供水、污水、雨水等统筹安排,以达到高效、低耗、节水、减排目的的设计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节水、再生水回用、雨洪管理与雨水利用等。在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的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占地面积 ≥20000m2 的新建项目应采取雨水回用措施,雨水收集面积不少于项目占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占地面积 ≥100000m2 的新建项目在给排水系统总体方案中应编制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建设和雨水利用专篇;
2 在城市市政再生水管道覆盖范围内的项目应使用市政再生水,优先用于冲厕、空调冷却、绿化等用途; 3 景观用水不得使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其规模和补给水源应在方案阶段确定; 4 用于热水供应的太阳能光热系统其使用范围、系统形式等应在方案阶段确定; 5 景观、绿化、道路浇洒、洗车等杂用水应使用非传统水源; 6 作为项目配套的游泳池用水、集中空调用冷却水等用水系统应采取循环处理措施减少耗水量。
通过雨水收集与利用,补充地下水源,削减城市洪峰流量,有效控制地面水体的污染,对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缓解水资源紧张的局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雨水资源的有效收集与利用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城市雨水利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个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政策法规的引导,需要规划设计人员的技术支持,需要城市市政管理部门的维护管理。当然,更需要民众的广泛理解与支持。


作者:高军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听歌小王子
    非常实用的资料,谢谢楼主分享。
    2016-03-06 10: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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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qq_1446890635774
    :):):):):):):):):):):):):):)
    2016-03-05 16: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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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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