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2-10 11:15:10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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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无限的潜水 于 2015-2-10 11:17 编辑
根据GB50034-2013规定:7.2.5 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光源数或发光二极管灯具数不宜超过
25 个;连接建筑装饰性组合灯具时,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光源数不宜超过60 个;连接高
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25A。
但是使用3*18w的格栅灯。
1、如果按不超过25个光源算,也就8盏灯一个回路。3*18*8/220=1.96A。计算下来才不到2A远小于16A。
2、如果按组合灯具算,是20盏灯。3*18*20/220=4.9A。也远小于16A的要求。
3、BV2.5cm2的电线载流量在20A左右。
综上,我感觉格栅灯完全可以按组合式灯具计算。不知道可不可以这样理解,还望前辈们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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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理解为什么规范特别指出发光二极管灯具。
就算是不违反规范,也不能按装饰性灯具来算,显然它主要功能不是装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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