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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施行后 公益诉讼会出现滥诉现象吗?随着新《环境保护法》的施行,近年来饱受社会关注和争议的环境公益诉讼主体问题尘埃落定。但是,有些人担忧可能会出现因滥诉而浪费司法资源的问题。 2013年初实施的新《民诉法》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但是自实施以来,这一制度并未发挥预期作用,由社会组织提起诉讼并立案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屈指可数。诚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对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没有具体说法。但在有了明确说法之后,环境公益诉讼会形成井喷式增长吗?笔者认为,环境公益诉讼肯定会有所增长,但是无须担心滥诉现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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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阡陌22
沙发
学习了。。。。各位的回答很受用
2016-11-01 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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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气软管之父
板凳
如果地方有限,主池钢筋混凝土结构可以建在或地埋在停车场或车道下面,但要将通风口及检修孔预留在停车场或车道的边沿绿化带里。
2016-11-01 1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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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搞过的上海几家宾馆污水处理装置,就是这样布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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