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1-27 13:24:27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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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27层住宅,设二部封闭楼梯,楼梯安全出口大于5米(为单独二部楼梯不是剪刀梯),二部电梯(其中一部为消防电梯)。二个楼梯还有一个消防电梯均开向一个共同的敞开外廊。共有六户,户门均开向共同的敞开外廊。
问题1:如将敞开外廊看作前室,是否按三合一前室要求?
问题2:户门开向敞开外廊有数量要求吗?
问题3:疏散距离是否要要算到楼梯安全门?如将敞开外廊看作前室,是否就没有距离要求了?
问题4:户门是否可用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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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27.3开向前室的门不应超过3樘
3、2.1.16关于前室的解释
4、5.5.28.4三合一前室短边不应小于2.4米
5、敞开外廊看作通向每户的走道,一定要这样做,外廊砍成2段或3段,2段的其中1段则为有楼梯电梯户门不超过3樘的前室,没电梯楼梯段的外廊应满足户门至前室门的尽端走道距离。3段则中间段为前室了。
6、前室应满足自然通风的面积(8.5.1.3.1/2有不同朝向的外窗或阳台凹廊)或机械防烟。
7、有种说法是设3合一前室,前室应分别设2门,门距离不小于5米(如防火图示)
8、你完蛋了:);P:l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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