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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陷性黄土地区单层及多层建筑地基处理的问题最近手中一个项目中有一栋单层砖混房屋,200平方左右。地勘报告显示,该场地土为自重湿陷性黄土,湿陷等级为Ⅱ级中等。按照规范《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第6.1.5条第2款,当地基湿陷等级为Ⅱ级时,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地基处理厚度不应小于2.5m,且下部未处理湿陷性黄土层的剩余湿陷量,不应大于200mm。 经计算,当基础底未处理湿陷性黄土层的剩余湿陷量小于200mm时,还需处理10m左右厚度的湿陷性黄土。造成地基处理费用较高,工期也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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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