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穗人考中心函〔20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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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勘察设计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通知 |
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4年度勘察设计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5年1月5日公布,考生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进行查询。目前我市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筑执业注册中心的要求,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
2013年度勘察设计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如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请您按时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资料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广州市”的考生,请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
至
1
月
16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
二、提交资料清单
1.《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时从网上下载的,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历(位)证书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不具备学历者)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
A4
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资料提交的期限,我们将按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筑执业注册中心要求,在
2015
年1
月20
日前
将此项考试的考生资料上报。同时,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筑执业注册中心的通知,凡逾期未提交资料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证书;逾期提交资料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都将不予核发证书。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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