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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辅导汇总5

发布于:2015-01-07 16:47:07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建造师 [复制转发]
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辅导汇总5

债的主要发生根据: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其他10年。

  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质押的特点:转移对财产的占

  实现留置权时:留置不能少于两个月(鲜活易腐的动产除外)

  物权的保护方式:确认权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损失赔偿。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部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央企由住建部颁发)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注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

  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六类)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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