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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空间配电室消防问题最近正在做的一个国外项目,根据该国工程设计要求,配电室等带电设备间需设置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根据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及柜式无管网系统),防护区的容积不宜大于1600m3,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容积不宜大于3600m3,喷头的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 本次设计220kV配电室防护区容积为3763m3,房间梁底高度为9.6m,且在9.0m高度设有行吊,如在梁底与行吊之间设置七氟丙烷管网系统,将超过保护高度,起不到灭火效果。如在保护高度6.5m范围内设置管网系统,将与行吊碰撞,影响行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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