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1-04 22:33:04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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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通知 建市[2014]159号,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现在遇到个新问题,一住宅楼,33层,但总高度只有99米,小于100米,按新标准规定,房建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承建范围只有100米以下的高度限制,没有层数限制,按新标准就可以承建了。但旧标准要求房建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承建范围只能在28层以下,请各位专家帮忙解答,二级施工企业能否承建33层但总高度只有99米的建筑。特急需帮助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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