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2-30 11:14:30
来自: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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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刚学建筑不久,现在在做一个小区的建筑设计,其中有一塔楼,17层,地下二层,地上1-3层为幼儿园,4-17层为住宅,请问
1,幼儿园三层每层层高3.6米,可以么?是不是三班以下可以在住宅楼下设幼儿园,音体教室每班要设置一个么?规范音体教室净高不小于3.6米?
2,幼儿园和住宅楼层之间是否要设置管道夹层?
3,一商业楼14层,1-3层商业,4-14宾馆,整个场地地下二层大开挖,请问宾馆,商业,地下室(车库,人防)是否需要设置管道夹层。
4,扑救场地问题,规范上至少有一个长边或者不小于1/4边长不设置高5,深4的裙楼,应靠楼梯,且最好有人员出入口这一边为消防扑救面,消防通道离单体外墙不小于5米,请问:
5,由于场地极为不规则,高层靠楼梯长边离用地范围线仅留9米,显然消防扑救场地没法设置,因此我将消防扑救场放置南侧,也就是主阳台主窗这边,但是这长边从山墙边6米内设置了3层高商业,长边长大概26米,这范围设置消防扑救场可行吗?山墙+剩余南主墙未设置裙房,边长之和大于1/4周边,山墙只设置卫生间窗,请问扑救场地可行?
谢谢回答,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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