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2-30 09:57:30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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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坍塌位于出土口附近,施工过程中有工程车进出,后期浇筑砼时,也有砼泵车停放,导致出土口锚杆拉力下降,并对土体产生了挠动。锚杆末端,出土口附近洗车槽和公厕,没有采用抗渗砼,洗车槽和公厕漏水进一步影响基坑稳定。
2) 2014年12月16日,按余政办发[2014]113号文件要求,监理工程师已下令停工,施工单位在未复工的情况下,12月21日擅自用200挖机在二级平台冠梁边上对出土口预留土堆进行部分挖除并外运,进一步挠动土体,当天17:55分,基坑坍塌,与此次事故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3) 出土口预留土堆,之前建设、监理单位已多次、并在工地例会上明确指出待两侧垫层浇筑前必须保留,作为基坑支撑。
4) 另多次口头、并用书面发整改通知单(2012年12月8日发)要求尽快抢垫层,但施工单位迟迟未落实。
5) 土质差,出土口设计方案比较经济化,但方案专家原则上是肯定的。围墙外侧堆土对基坑是有影响的。
这个事,责任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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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土口锚杆拉力下降?做护壁的不管啊?
出口不是用来进出车辆的嘛
出口处预留土过多(一般这个都是分包, 土方的),卸荷载的时候垮了是好事,说明它本身就快垮了,如果擅自下去施工,抢的话,埋上一两个人就好玩了!!
2012年12月8日发)要求尽快抢垫层-----是2014年12月8日吧?监理还叫别人去抢,不要命了,2014年12月16日就卸荷载居然还垮了。
个人意见,还是要看你们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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