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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河南省光山县“12.19”模板支架坍塌事故的通报建质电[2014]3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14年12月19日,河南省光山县幸福花园小区工程发生一起模板支架坍塌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光山县城镇建设开发公司,施工单位是光山县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光山县工程建设监理站。该工程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单位出借资质证书,实际施工承包方不具备施工能力、无技术方案、使用不合格钢管扣件、现场管理混乱,监理单位形同虚设,主管部门履责严重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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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zhgm73
沙发
看了楼主的一席话,感觉很无语。本人是一名监理人员,也深感在项目管理中势微言轻。但这是简单的一句监理机构是摆设,吃闲饭的么?在国内工程环境中,首先是业主不尊重监理,其次是监理的不自重,以极低廉价格换取优质的服务,这可能么?其次,业主和承包商往往顾及的是进度目标和成本目标的实现,质量和安全,往往是口是心非,甚至视作监理在不识时务,在卡脖子,在卡要。监理在项目管理中,本应坚持程序,严守规范和标准,但在工程实践中,若承包商无视程序、不守规矩,业主不坚定支持监理,部分业主人员接受承包商输送利益后还拆监理的台,监理能坚守得下来么。不在其中,不知其难。我常讲,从自身做起,大家首先彼此尊重,遵守程序,严格按规范和标准做,严格按合同做。项目管理中,监理代表业主执行对项目的管理,地位上并不尊贵于承包商,但基于委托,在合同地位上,大家是平等,有话好好讲。基于管理上的地位,监理有权管理施工单位,理应受到尊重。
2016-03-25 16: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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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odaxwj
板凳
1、虽然政府有监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但实际上很多地方,尤其是小地方,监理取费远低于指导价,监理费甚至无法支付监理部人员的工资,导致很多监理变成了签字监理和摩托车监理;
2016-03-04 09: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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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对监理不重视,只因为是强制监理才招入的监理单位,在招标时招标文件、合同文本皆采用通用文本,合同约定不明,监理权责不明确;一方面监理授权过小,对施工没有强有力的约束力;另一方面合同对监理考核不明确,对监理工作的引导不力;
3、工程开工后,因为利益关系,甲方希望监理能实现他的一些不合法的意图,又或者甲方和施工单位关系密切,架空监理单位,这样类似的市场氛围都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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