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消规消防水池设置取水口,在石化工程中如何应用?
消规第4.3.7条 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
1 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小于6.0m;

在石化工程中,消防系统主要为室外消防冷却系统,包括储罐固定喷淋、泡沫、栓炮等,临高压或者是稳高压,自建消防泵系统,均未做消防车取水口,现在按照新规执行的话,这类工程是不是也要做取水口(井)?

全部回答(2 )

  • icebar1986
    版专攻 发表于 2014-12-23 14:08 《消规》总则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石化也是工业的分支嘛,而且消规里边对储罐的水量、液化石油气及装卸栈台等都有说明,我们在设计时执行50183、50028和50160等,但是就担心三方审核跟验收,现在有些工程三方审查找的民建的
    2014-12-23 14:35:23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版专攻
    《消规》总则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2014-12-23 14:08:23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返回版块

28.36 万条内容 · 721 人订阅

猜你喜欢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