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2-12 10:57:12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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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水友,本人有两个问题想请教:
1、现新消防规范中有提到“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对于这条,各位是如何考虑的?该轻便消防水龙设于何 处比较合适?
2、对于一个小区,它分为一期和二期,但是一期和二期之间有市政道路或市政河道分隔开,若为市政河道,则是通过桥梁连接, 请问该小区的一期和二期能否共用消防临时供水加压系统(即共用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还是需要单独设置?另外对于生活 加压供水系统能否共用?
期盼各位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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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2.同一物业管理单位,面积不超50万立方,还有就是你两个小区的管道好连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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