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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习资料共享1

发布于:2014-11-25 16:08:25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建造师 [复制转发]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习资料共享1

建筑物通常按其使用性质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两大类。

工业建筑:供生产使用的建筑物。

民用建筑:供人们从事非生产性活动使用的建筑物。

民用建筑分类: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住宅、公寓、宿舍等。公共建筑:人们进行各类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活动的建筑物,如图书馆、车站、办公楼、电影院、宾馆、医院等。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1-3层为低层住宅,4-6层为多层住宅,7-9层为中高层住宅,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称为超高层建筑。

3.按建筑物主要结构所使用的材料分类可分为: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


建筑物由结构体系、围护体系和设备体系组成。

1.结构体系:承受竖向荷载和侧向荷载,并将这些荷载安全地传至地基,一般将其分为上部结构和地下机构:

上部结构:基础以上部分的建筑结构,包括:墙、柱、梁、屋顶等。

地下结构:建筑物的基础结构。

2.围护体系:由屋面、外墙、门、窗等组成,屋面、外墙围护出的内部空间,能够遮蔽外界恶劣气候的侵袭,同时也起到隔声的作用,从而保证使用人气的安全性和私密性。门是连接内外的通道,窗户可以透光、通气和开放视野,内墙将建筑物内部划分为不同单元。

3.设备体系: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和供热通风系统。

供电系统:分为强电系统和弱电系统。强电系统:供电、照明等;弱电系统:通信、信息、探测、报警等。

给水系统:建筑物的适用人群提供饮用水和生活系统;排水系统:排走建筑物内的污水。

供热通风系统:为建筑物内的使用人群提供舒适的环境。根据需要还有防盗报警、灾害探测、自动灭火等智能系统。


1.建筑构造的影响因素

(1)载荷因素的影响:租用在建筑物上的荷载有结构自重、使用活荷载、风荷载、雪荷载、地震作用等,在确定建筑物构造方案时,必须考虑荷载因素的影响。

(2)环境因素的影响:环境因素包括自然因素、人为因素。

自然因素:风吹、日晒、雨淋、积雪、冰冻、地下水、地震等因素给建筑物带来的影响。为防止自然因素对建筑物的破坏,在构造设计时,必须采用相应的防潮、防水、保温、隔热、防温度变形、防震等构造措施。

人为因素:火灾、噪声、化学腐蚀、机械摩擦与振动等因素对建筑物的影响,在构造设计时必须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

(3)技术因素的影响:

主要指建筑材料、建筑结构、施工方法等技术条件对建筑建造设计的影响。随着这些技术的发展与变化,建筑构造的做法也在改变。

结构体系的发展对建筑构造的影响更大,因此建筑狗仔不能脱离一定的建筑技术条件而存在,它们之间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

(4)建筑标准的影响:

一般包括:造价标准、装修标准、设备标准等方面。标准高的建筑耐久等级高,装修质量好,设备齐全,档次较高,但是造价也相对较高,反之较低。

建筑构造方案的选择与建筑标准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属于一般标准建筑,构造做法多为常规做法。大型公共建筑,标准要求较高,构造做法复杂,对美观方面的考虑比较多。

2.建筑构造设计的原则:坚固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美观大方。

3.民用建筑主要构造要求:

(1)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2)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通信设施和空调泠却塔等。

(3)不允许突出道路和用地红线的建筑突出物:

(4)建筑物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5)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主要用房使用时,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6)超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7)建筑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相应规定。

(8)台阶与坡道设置应符合相应规定。

(9)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应符合相应规定。

(10)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净宽一般按每股人流宽为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

(11)墙身防潮应符合相应要求。

(12)门窗与墙体应连接牢固、且满足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的要求,对不同材料的门窗选择相应的密封材料。

(13)屋面面层均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

(14)民用建筑不宜设置垃圾管道,如需设置应靠外墙独立设置,其用材及构造应符合相应规定。


  • jlb201011
    jlb201011 沙发
    2014-11-25 18: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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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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