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结构 \ 混凝土结构 \ 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所规定条文的不同对待

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所规定条文的不同对待

发布于:2014-11-22 14:05:22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复制转发]

(1)强制性条文----具有法律属性,一经查出违反,无论是否发生事故,都要追究责任。

(2)要严格遵守的条文----正面用词为“必须”,反面用词为“严禁”;

(3)应该遵守的条文----正面用词为“应”,反面用词为“不应”或“不得”。

(4)允许稍有这样的条文----正面用词为“宜”或“可”,反面用词为“不宜”。

结构概念设计阶段需遵循的是标准、规范、规程中的“总则”、“一般性规定”、“基本要

求”、“材料选择”等宏观条文。

  • shixingshangjiang
    louzhu 想表达什么
    2014-11-22 16: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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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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