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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资料25

发布于:2014-11-07 15:01:07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建造师 [复制转发]
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资料25

“包工头”用工模式:

“包工头”用工模式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殊产物。

“包工头”非法人的用工模式,容易导致大量农民工未经安全和执业技能培训就进入建筑工地,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非法用工现象较为严重,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违法合同无效的规定,极易造成清欠农民工工资债务链的法律关系断层,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劳务派遣:

1、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中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3、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同权益;

4、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队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再派到其他用人单位。

劳务分包企业:

《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中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1、明确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法律地位,建立预防和惩戒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2、简化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多渠道建立和发展劳务分包企业;

3、允许砌筑等相关专业劳务企业承担农房施工;

4、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用工必须办理社会保险;

5、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建筑劳务有序、有效的转化途径;

6、加强对承包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管,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资金投入数额;

7.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对农民工的多种管理方式。

1、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据此,《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规定,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包括:

(1)缩短工作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际有关规定执行”。

(2)不定时工作日,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日制:

①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②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③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职工。

(3)不定时工作日;综合计算工作日,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4)计件工资时间。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的工是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2、休息休假时间: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1)元旦;

(2)春节;

(3)国际劳动节;

(4)国庆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目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有: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是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标准;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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