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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运行[2003]2116号

发布于:2014-10-31 17:12:31 来自: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 [复制转发]
 第五条 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所有出厂的安全玻璃产品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进口安全玻璃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以上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资料不全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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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鲲爸爸
    鲲爸爸 沙发
    要发就发全嚯了…………………………

    掐头去尾的……………………
    2017-10-30 1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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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加倍努力
    加倍努力 板凳
    学习了,谢谢楼主!
    2016-05-30 08: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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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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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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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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