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0-05 20:25:05
来自: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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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嘉定年间(1208~1224年)魏岘所著《四明它山水利备览·自序》较系统地阐述森林的水土保持作用及其改善河川水文条件等。明代刘天和提出“沿河六柳”(即卧柳、编柳、浸柳、深柳、低柳、高柳),巧妙地利用林木,特别是活柳调节洪峰顶溜归槽的特殊功能以治河保堤,至今仍不失为有效措施。山区人民群众所以历来对村庄和住宅前后的“照山”和“靠山”备加爱护,主要是由于他们认识到这是森林保持水土在生活上的重大作用。至于在生产上广泛采用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等方法,以护坡、保土、护田、护路、保护水利设施(渠道、水塘、水库、水工建筑物等),防护河川,防止滑坡、山崩、泥石流等,在中国的一些水土流失地区,都有着长期的历史传统。水土保持作为现代科学的分支于20世纪20年代在中国出现时,水土保持学科的先驱者即在山东崂山、山西五台山等地研究森林的水土保持效用。1934年陕西省林务局在渭河沿岸冲积滩地,采用柳树、白杨、白榆、臭椿等进行造林,并创设了天水县林场、宝鸡县林场等若干处。此后,在沟道治理中应用各种活柳谷坊、沿河保滩中应用“柳篱挂淤”等生物工程,以及水库周围防护林、梯田地坎的护坡林等水土保持措施,也得到不断的完善与推广。1949年以来,中国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根据水土流失发生、发展规律,以及长期以来积累的经验,提出水土保持工作必须按流域、水系实行小流域(面积一般在30平方公里以上)综合治理。其中包括:山区土地合理利用规划;各种生产用地上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技术措施和经营管理措施;必要的坡面、沟道和河川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以及相应的生物措施等。随着山区生产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水土保持林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得到更为广泛的推广与应用。70年代末中国开始兴建的“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中,水土保持林是重要的组成林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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