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9-05 12:06:05
来自:园林景观/园林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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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最近跟踪审计一仿古工程,可谓是亚历山大,对仿古一窍不通无奈受单位派遣。现有一疑难杂症亟待解决,还望群里高人指点。
这个工程是本市重点项目,列为考核目标,原来的旧故居落魄得不成样子,现在要重新新建,因为是保护性拆除,所以招标文件规定原故居可以利用的材料要尽量利用(比如圆木、砖、盖瓦等),最后结算时按照利用率来计算。现在原旧居已全部拆除,根据原测绘图四方已确认了材料总量,现在就是要确定哪些可利用。问题来了,施工队说旧木头再利用需要脱漆、拔钉,旧砖头需要清理白灰等等,这部分人工费如何计算?现在一直因为这个争执不下,监理说参照以往其他工程例子,提出“以工代料”方案,即不管你清理花去多少人工,这部分费用不给,而是用旧木头旧砖代替你这部分所花费的工钱(他们说以往经验测算下来费用相差不大,而且这个也很难估算),结算时以总量结算(相当于不存在甲供材一说),不知道这样可行不可行?
现在急需要搞清楚的是木作工程定额中的这些木构件包含原来的旧木头脱漆、除钉子的工作内容吗?如果包括就不能按照“以工代料”来了。请大神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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