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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对甘孜县工程的地震断裂装聋作哑?现在单位上有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的重点设防类(乙类)工程正赶着做结构设计,工程场址近场区范围(25km半径)内查地震资料可知有多条著名的活动断裂带存在,且部分活动断裂带与工程场址的距离疑似不足5km,工程规模有限没有作“地震安全性评价“,可是苦于地勘报告内容简单,地勘报告中没有对近场区范围内发震断裂与待建工程场地的距离的判断,当地活动断裂带详细数据又属涉密信息外人难获披露,设计人员难以按现行《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3.10.3-1条对地震动参数计入近场影响、确定增大系数。从其它单位调来的领导让设计人员直接按10km内无发震断裂存在进行结构设计!可有、无近场影响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的两种结构成果数据迥异,设计人员实在是不敢冒此大不韪啊!要知道,作为2008年05月12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8.0级地震、2010年0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7.1级地震、2013年0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7.0级地震的亲历者,很清楚这几年是在付出了多少血淋淋鲜活性命的代价后,才换来《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改版的成果,而且,其中新增的“3.10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这一节还被视为新的跨越、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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