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烟设施设置的依据
通常,我们在设置防排烟设施时,先要找出设置的依据,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9.1.2 规定:
9.1.2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9.1.3 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1 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
300㎡的地上房间;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厂房或高度大于
32.0m
的高层厂房中长度大于
20.0m
的内走道;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5000㎡的丁类厂房;
2
占地面积大于
1000㎡的丙类仓库;
3
公共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建筑面积大于
300㎡的地上房间;长度大于
20.0m
的内走道;
4
中庭;
5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
200㎡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6
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
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7
其它建筑中长度大于
40.0m
的疏散走道。
然后,我们才能进行防排烟系统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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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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