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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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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监理”惊曝行业内幕http://co.163.com/if_38872484_3.htm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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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该院同时认为,诉争的2005年2月7日的清单有两部分内容:一是各班组工人代表对工程款已结清的签名确认;二是潘、张二人所写的决算单据。其二者书写的主体不同,表达的意思也就有所不同。而潘、张二人所写的单据又表述有两层意思:一是“挡土墙工程款一切决算清”,即潘、张与陈之间就挡土墙工程已决算清,与同月4日协议书的意思相同。二是“陈先生转给潘先生、张先生,还各班组决算清”,即欠各班组工人的工程款由陈先生交给潘、张,并由潘、张二人与各班组决算。因此,由潘、张所写的两个“决算清”的意思表示是一致的,而各班组所签的工程款已结清只能证明潘、张与各班组决算后已给付完毕的事实。本案诉争的工程款为151.3万元,已付的为106.9万多元,陈先生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未付款已付清。该处所写的“决算清”不能等同于“结算清”的意思表示。由于潘、张承认于2005年5月另收陈先生所付的工程款8万元,因此,陈先生实际尚欠潘、张二人工程款36.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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