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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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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不爱生气才怪 于 2014-8-5 11:25 编辑 1.1.承接用水器与配水件出水口空气间隙不够,而且不采取措施游泳池、水景观赏池、循环水冷却池、洗涤池(槽)等的配(补)水口空气间隙不够,且不采取措施。违反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3.2.4条。(强制性条文)“3.2.4 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产生虹吸回流而受污染”生活饮用水管道的配水件西湖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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