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7-19 09:50:19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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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尺寸单位:一般图形为毫米(mm),总平面图为米(m)并取二位小数。
标高单位:米(m),一般图形取三位小数,如±0.000;总平面图取二位小数,如49.25。
轴线圆的直径不小于8mm,亦不宜大于10mm,字体一律大写。
指北针的圆,其直径为24mm,指针尾部宽度宜取3mm。
尺寸线间的间距以8mm~10mm为宜。
字体控制高度:说明文字3.5mm,标题文字7mm,数字2.5mm。
详图索引圆为10mm,详图圆为14mm,零件钢筋的编号为6mm。
轴线编号,横向轴线用阿拉伯数字编写,纵向轴线采用拉丁字母编写。但I.O.Z.不得采用。
平面图:
平面图的长边宜与横式幅面图纸的长边一致。
各种平面图应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
建筑物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水平剖切俯视(屋顶平面图应为屋面以上俯视),图内包括剖切面及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如需表示高窗、通气孔、槽、地沟及起重机等不可见部分,则应以虚线绘制。
建筑物平面图宜注写房间的名称或编号。
平面较大的建筑物,可分区绘制平面图,但应绘制组合示意图。
顶棚平面图如用直接正投影法不易表达清楚,可用镜像投影法绘制,但应在图名后加注“镜像”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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