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施工技术 \ 市政工程施工 \ 关于总价承包合同的提前终止问题

关于总价承包合同的提前终止问题

发布于:2014-07-17 09:41:17 来自:施工技术/市政工程施工 [复制转发]
因设计方案不成熟,导致前期实施多个标段工程全部停工,多数施工合同宣告终止,因合同多属于总价承包合同,现以上坝公路为例提出相关问题:
1、工程某标段合同标的额1000万元,共10公里,合同签订为100万元/公里固定单价,合同约定无索赔,中间进度款按分项工程已完成长度(达验收标准)/合同总长度*合同清单工程量进行计量结算,现一般项目大多已经完成,因提前终止合同,无达验收标准路段,路基基本上已经完成施工,路面、涵洞等项目均未施工,最终清算是按中间进度结算方式进行清算是否可行?
2、合同约定变更不调整合同总价,如取消合同某一部分施工,此取消行为应视为变更的一种类型,施工单位是否可以甲方违约为由,要求按合同总价进行支付?
3、合同约定无工程索赔,此条款是否有效?如有效,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岂不是可以任意违约?
4、合同清单一般项目如有临时道路10公里,合价20万元,工程为总价承包合同,施工单位实际只完成临时道路2公里,且本工程也仅需完成2公里的临时道路,最终是按20万元结算还是按4万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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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卓本
    卓本 沙发
    第三条,这条我认为很难生效的, 比如合同约定无索赔,虽然签订合同时对风险双方是对等的, 业主在施工单位进场施工3个月(假设合同工期)6个月,后面三个月,业主不履行提供甲供材料等属于甲方责任,导致工程停工三个月,且业主要求施工单位不许离场, 最后直接让施工单位撤场,如果最终仅按前三个月完成产值结算不给于补偿的话就有点显失公平了
    2014-07-18 18: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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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unxinchun
    dunxinchun 板凳
    首先本合同终止后不应按中间进度结算方式执行,应该按最终结算方式进行;其次,取消某部分施工内容属于变更,可按合同总价支付;第三,显失公平的合同才无效,看怎么界定;第四,风险是对等的,工程无索赔,甲方也应负风险责任,应该按20万元结算。
    2014-07-17 16: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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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市政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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