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7-05 10:55:05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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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4-7-5 10:58 编辑
以下设计变更有什么问题???!!!
某带地库住宅小区,住宅楼均为18层,总配电室在地库,从总配电室给每栋住宅楼送三路低压电源:第一路用于照明,第二路为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的主供电源,第三路为 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的备供电源 。
现在,建设单位欲将小区内部分电缆换为铝合金电缆,包括每栋楼内部每单元高区和低区的两路照明电缆。
建设单位请设计单位出具了设计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某某商住小区地下车库
变更内容:
根据甲方要求(详见设计委托书)作如下设计变更:
车库内向各栋住宅楼敷设的主干电缆,非消防负荷电缆可改为稀土铝合金电缆,该主干电缆需敷设在耐火电缆线槽内,电缆截面、型号及电缆桥架规格由甲方根据设计开关整定电流值及电压损失对照该产品技术参数自行替换。
请大家讨论:
1、该设计变更的文字严谨否???!!!特别是第一句话“
车库内向各栋住宅楼敷设的主干电缆,非消防负荷电缆可改为稀土铝合金电缆”。
2、让甲方自行替换的变更做法合理吗???!!!
3、进行电缆替换,其载流量换算依据目前是否有国标???!!!
4、根据该变更,明显并未允许进行住宅楼内照明电缆的替换,是否应该单另补充具体每栋楼的电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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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平凡人生33
沙发
fitman 发表于 2014-7-12 10:12 呵呵,我在建电也是入门者,大家探讨一下。1、对照规范要求,你的项目较接近人员聚集较多的场所。但由于 …楼主高见,学习了!
2014-08-05 18: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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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362121479
板凳
ccc___ 发表于 2014-7-7 08:15 偶看出这是业主强迫设计更改的,设计在磨不过业主的情况下,只同意更改非消防的电缆,且计算选型等都踢给了 …其实也就是责任的规避问题啦,甲方自认为可以的情况下要求变更,我们一般都要甲方出具承诺书的,要不然不出。这种事情 单子一出下去 以后就是你的事情了,所以这个变更写的狠含糊 所有责任都推甲方,比较老练的
2014-07-21 08: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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