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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超过100米的高层

发布于:2014-06-13 22:10:13 来自: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 [复制转发]
3. 1. 7 对于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为便于火灾条件下消防联动控制的操作,防止受控设备的误动作,在现场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
器应分区控制,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 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火灾控制器所在区域的避难层。
本条根据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难度较大的现实情况,对设置的消防设跑运行的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报警和联动总线线路没有使用耐火线的要求,如果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手模块等设备跨越避难层,一旦发生火灾,将因线路烧断而无法报警和l联功,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我现在的疑问是为什跨越避难层后,就容易导致线路烧断?难道不跨越就不会烧断?
  • 云飘飘
    云飘飘 沙发
    控制器集中在消控中心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避难层及所含楼层相当于一栋建筑。
    2014-06-17 06: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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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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