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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预习笔记7

发布于:2014-05-23 16:23:23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建造师 [复制转发]
仲裁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1.申请仲裁的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申请方式-递交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
  3.审查与受理
  (1)收到仲裁申请书5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2)将仲裁规则与仲裁员名册送交双方。
  (3)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4)申请财产保全的要提交法院。
  (二)仲裁庭的组成
  1.合议仲裁庭
  (1)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2)双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2.独任仲裁庭
  (1)由一名仲裁员组成。
  (2)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 tm727765034
    tm727765034 沙发
    haohaoxuexijinbangtim
    2014-05-23 16: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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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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