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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规范明确规定住宅的卫生间需污废分流?

发布于:2014-05-21 12:58:2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RT:(有无规范明确规定住宅的卫生间需污废分流?
卫生间污废不分流是否会导致卫生间臭气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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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攻城师55731
    规范规定需要污,废分流,个人理解主要是方便后期水的再次利用和处理!

    2014-06-11 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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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uangzhimin
    huangzhimin 板凳
    攻城师2202 发表于 2014-5-21 13:57 是否有规范规定需要污废分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50015-2003)4.1.2(设计规范) 建筑物内下列情况下宜采用生活污水与生活废水分流的排水系统:1 建筑物使用性质对卫生标准要求较高时;2 生活废水量较大,且环卫部门要求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后才能排入城镇排水管道时;3 生活废水需回收利用时。4.1.2 (条文说明)在建筑物内把生活污水(大小便污水)与生活废水(洗涤废水)分成两个排水系统。由于生活污水特别是大便器排水是属瞬时洪峰流态,容易在排水管道中造成较大的压力波动,有可能在水封强度较为薄弱的洗脸盆、地漏等环节造成破坏水封,而相对来说洗涤废水排水属连续流,排水平稳。为防止窜臭味,故建筑标准较高时,宜生活污水与生活废水分流。由于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比起生活废水中的有机物多得多,生活废水与生活污水分流的目的是提高粪便污水处理的效果,减小化粪池的容积,化粪池不仅起沉淀污物的作用,而且在厌氧菌的作用下起腐化发酵分解有机物的作用。如将大量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则不利于有机物厌氧分解的条件;但当生活废水量少时也不必将建筑物的排水系统设计成生活污水和生活废水分流系统。有的城镇虽有污水处理厂(站),但随着城镇建设发展已不堪重负,故环卫部门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排入市政管网,以减轻城镇污水处理的压力。如小区或建筑物要建立中水系统,应优先采用优质生活废水,这些生活废水应用单独的排水系统收集作为中水的水源。各类建筑生活废水的排水量比例及水质可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
    2014-05-22 0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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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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