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环保工程 \ 水处理 \ 兰州水污染知识普及 苯有哪些危害

兰州水污染知识普及 苯有哪些危害

发布于:2014-04-16 14:42:16 来自:环保工程/水处理 [复制转发]
苯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是工业上的基础原料,对人体具有神经毒性,可致癌。由于苯的挥发性大,暴露于空气中很容易扩散。人和动物吸入或皮肤接触大量苯,会引起急性和慢性苯中毒。长期吸入会侵害人的神经系统,急性中毒会产生神经痉挛甚至昏迷、死亡;在白血病患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有苯及其有机制品接触历史。
苯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麻痹作用,引起急性中毒。重者会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知觉丧失、昏迷、抽搐等,严重者会因为中枢系统麻痹而死亡。少量苯也能使人产生睡意、头昏、心率加快、头痛、颤抖、意识混乱、神志不清等症状。
长期接触苯会对血液造成极大伤害,引起慢性中毒,引发神经衰弱综合症。苯可以损害骨髓,使红血球、白细胞、血小板数量减少,并使染色体畸变,从而导致白血病,甚至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苯可以导致大量出血,从而抑制免疫系统的功用,使疾病有机可乘。有研究报告指出,苯在体内的潜伏期可长达12年~15年。

全部回复(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hjs918
    hjs918 沙发
    参与学习,顶一下。
    2014-04-17 12:07:17

    回复 举报
    赞同0
  • sjh819
    sjh819 板凳
    好资料,赞一个。
    2014-04-17 11:50:17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水处理

返回版块

42.28 万条内容 · 1438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水处理 给排水专业名词有哪些

水处理 给排水专业名词有哪些动态吸附操作:废水在流动条件下进行的吸附操作。 静态吸附操作:废水在不流动的情况下进行的吸附操作。 吸附质:废水中被吸附的物质。 吸附剂:具有吸附能力的多孔性固体物质。 吸附容量:指单位重量的吸附剂所吸附的吸附质的重量。 吸附平衡:如果吸附过程是可逆的,当废水和吸附剂充分接触后,一方面吸附质被吸附剂吸附,另一方面一部分已被吸附的吸附质由于热运动的结果,能够脱离吸附剂的表面,又回到液相中去,前者为吸附,后者为解吸,当两者速度相等时,即单位时间吸附数量等于解吸数量时,则吸附质在液相中的浓度和吸附剂表面上的浓度都不再改变而达到吸附平衡。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