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4-11-25 17:16:25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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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虾,现我手头有一生产车间,生产工艺中要使用小量丙酮。现设计为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消防报申时消防局提出防火措施和设计方案另行申报,请教各位大虾,现要如何申报,是单独申报还是另行设计,另行设计要采用什么灭火设施.
附:丙酮,灭火闪点-20℃,爆炸下限2.5v%,爆炸上限13.0v%.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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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