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4-02 09:25:02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复制转发]
窗井的面积怎么计算,规范的这句话我看不懂(别笑啊)“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人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我理解为——有永久盖板的窗井,且高度>2.2m只算一次投影面积;≤2.2m的计算1/2。无永久盖板的不计算。
对吗,请各位高手指教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kfwyh
沙发
所提问题有点可笑(还是玩笑话,不要介意),从词义看,赞同板凳的意见,是“永久性顶盖的出人口”而非窗井。不过此精神可赞一个,不耻下问,方能提高。
2014-05-13 17:43:13
赞同0
-
秋霜剑
板凳
采光井不算面积,有混凝土盖板的窗井也不应该算。
2014-04-04 15:51:04
赞同0
加载更多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