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ilo315 于 2014-3-31 12:2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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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勘设协[2014]7号
关于开展调查核实企业注册化工工程师等基本情况和对《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的通知
协会各有关勘察设计企业:
2013年12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注册中心组织召开了“启动化工、电气和公用设备三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签字制度工作会议”。决定启动上述三个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签字制度。会议要求化工、电气和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在过去已做调研和相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对行业设计企业注册工程师情况再做一次详实的调研和测算,对三个专业对起草的《注册工程师执业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市场发展再次征求意见,以便加以修改完善。
自2010年启动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注册至今已进行三年。截至2013年12月,注册化工行业设计企业中,已有4300多名取得了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注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通过了初始注册终审,并取得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化工专委会已起草了《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为稳步推进注册工程师执业签字制度,协会经研究决定,对企业注册化工工程师等基本情况开展调查,并对《暂行规定》再次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全协会勘察设计企业中,开展勘察设计单位注册化工工程师和相关注册工程师人员情况调查,以便及时、准确地汇总和向上级报告协会各企业从事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中包括注册化工工程师等注册专业工程师的数量及分布等情况。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核实并填写“勘察设计单位注册工程师人员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于2月15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反馈至协会注册工程师办公室。
3、请各单位仔细阅读了解《暂行规定》内容,组织认真讨论,对《暂行规定》内容及其附表“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签署、盖章目录清单”再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对《暂行规定》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也请于于2月15日前通过上述方式反馈至协会注册工程师办公室。
4、协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13层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 张宝丰 宋瑞好
联系电话:010-64820640 010-64827220
传真电话:010-64820656
附件:
1、勘察设计单位注册工程师人员情况调查表
2、《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
2014年1月8日
附件1
勘察设计单位注册工程师人员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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