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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前室是否需要机械...“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防烟楼梯间里设机械送风,前室是否需要进行机械加压送风;或者前室满足自然排烟的开窗条件,是否需要再进行机械加压送风。”高规中8.2.1提到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必须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那是否可以理解为此时的楼梯间和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的条件,按高规中8.3.1中条文解释,第二点所说,那我只需要在楼梯间进行机械加压送风,而不需要考虑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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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1、烟气排出口的布置位置应根据建筑物所处环境条件(如风向、风速、周围建筑物以及道路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不应将排出的烟气直接通向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建筑物上,也不应设置在可能妨碍人员避难和灭火活动的部位。
2、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排烟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3、排烟口设在距室外地面2m以上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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