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2-24 10:31:24
来自:建筑结构/建筑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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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改造工程中,经常需要将新建构件连接在原有构件上,使用最多的是锚栓,但同时也经常发生锚栓难以满足锚固深度要求的情况。 在《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中12.2.6条规定:“承重结构植筋的锚固深度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严格按短期拉拔试验值或厂商技术手册的推荐值采用。”需要注意的是,锚栓是有抗拉和抗剪承载力要求的,同时对基材混凝土也有承载力要求,而如果因为锚固深度不足,将方案由锚栓连接改为植筋,那就有两个问题:
1、《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12.2.1条规定:“植筋仅承受轴向力,且仅允许按充分利用钢材强度的计算模式进行设计;”那么锚栓原本应当承受的剪力,在植筋所用钢筋中如何考虑?一般很少提到钢筋的受剪承载力,而且规范明确规定“植筋仅承受轴向力”。
2、植筋章节中,是不包括基材混凝土的承载能力计算的,这个部分如何考虑?是不是认为锚固长度足够,基材混凝土不会发生受拉和受剪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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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路过,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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