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2-21 14:55:21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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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建设【2011】1469号文《关于提高我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通知》,谁有这个文件能否上传一下,非常需要,谢谢。其中文件第一条“位于7度(0.10g)分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到0.15g,并按8度采取抗震措施。“在
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四条中明确”
不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学
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在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至少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防。设计时是否都需要将设防烈度提高一度进行计算,有知道的朋友给的意见吧,施工图审查时怎么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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