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2-11 11:50:11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建造师
[复制转发]
2014年备考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知识必做考试试题25
461. 当事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A、诉讼财产保全
B、诉前财产保全
C、先予执行
D、证据保全
参考答案:B
462.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必要时未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裁定采取的措施是( )。
A.诉讼财产保全
B.诉前财产保全
C.先予执行
D.撤销仲裁裁决
参考答案:A
463. 以下起诉不予受理的是()
A. 原告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
B.无明确的被告
C. 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D.证据不足
E. 超过诉讼时效
参考答案:ABC
起诉的条件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464、建设单位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的裁定,则它应当至迟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 10 日
B 15 日
C 20 日
D 30 日
参考答案:A
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时间为15天;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天。只有当双方的上诉期都届满,均未提起上诉的,裁判才发生法律效力。
465、2009 年3 月施工单位终审败诉,2011 年5 月施工单位取得确切证据,足以证明原终审法官存在贪赃枉法行为,则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不能申请再审
B、可以在知道之日起3 个月内申请再审
C、可以通过检察院抗诉发动再审
D、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
参考答案:A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彻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466.下列解决纠纷的文书中,可以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是()
A.当事人一方拒签的仲裁调解书
B.双方签收的行政调解书
C.双方在仲裁中达成的和解协议
D.生效的行政征收决定
参考答案:D
执行根据是执行程序发生的基础,没有执行根据,当事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也不得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根据主要有: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生效的调解书等;2.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3.仲裁机构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生效的仲裁调解书;4.公证机关依法作出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5.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执行回转的裁定以及承认并协助执行外国判决、裁定或裁决的裁定;6.我国行政机关作出的法律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决定。
467.甲诉乙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某市一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支付工程款及利息。乙不服,以一审判决事实不清为由向该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进行了改判。甲的住所地在该市二区,但在该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在该市三区存有20 万元的钢材。如果甲不执行二审法院的判决,乙应当向该市(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一区
B.中级
C.二区或三区
D.一区或三区
参考答案:D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68. 终审判决要求建筑公司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合计5 万元,支付日期截止于2009 年8月5 日。但是,届时建筑公司却没有支付,则农民工至迟应在( )前申请强制执行。
A.2010 年8 月5 日 B.2010 年2 月5 日 C.2011 年8 月5 日 D.2009 年9 月5 日
参考答案:C
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交申请强制执行书,并附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还须遵守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469.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再申请执行。
A.3 个月
B.6 个月
C.1 年
D.2 年
参考答案:B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70(2010)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A.原审
B.负责执行的
C.原告所在地
D.被告所在地
参考答案:B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