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工程,办公楼,有一梁,总工说我的布置不好,说你看挠度多大,我看了挠度图了,没红,因此我反驳他,说挠度图没事啊!老大白楞我一眼,说:你这梁跨
7800
允许挠度多少,我记得大约就是
1/200
,于是我就说
1/200
啊,恩,
39mm
啊!老大说你这挠度
25
,太大了。其实我当时内心还想狡辩,
25
也比
39
小啊,不违反规范啊!但是没敢……
后来仔细看了看规范,又想了想,发现还是自己过于死板了,太教条主义了。
混规
3.4.3
对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最大挠度给出了限值,我的
7800
的跨度,实际允许挠度是
1/250
,严格了就
1/300
,就是
31.2
或
26
……这么看我的
25
,虽然没违反规范限值,但是可以说无限逼近了……超过了需要调整,不超过未必就不要调整,合理的结构布置下,梁的挠度不会过于逼近允许挠度的。
另外,混施规
4.2.5
条:对跨度不小于
4m
的现浇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为跨度的
1/1000~3/1000
。比如
7800
的梁,起拱
7.8~23.4mm
,一般取整,取
1
厘米或
2
厘米或
1.5
厘米。另外,本院结构设计总说明里还规定了一点:悬臂长度大于
2m
的梁也要起拱。施工的起拱规定设计者也是需要了解一下的。
新手妄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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