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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2.8的理解

发布于:2013-12-10 12:08:10 来自:暖通空调/动力燃气系统 [复制转发]
各位同行好:

2006版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2.8中第五条写到“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的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米,且不得有接口”
结合住宅工程实际情况,我理解规范中家用燃具指的是燃气灶而不包括燃气热水器,也就是说家用燃气表后管到燃气热水器的连接管道长度可以大于2米。
理解不当之处,请各位赐教,多谢

全部回复(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大鹏飞鸟
    大鹏飞鸟 沙发
    !!!!!!!!!!!!!!!!!
    2014-05-08 17: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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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sxjian2156
    sxjian2156 板凳
    长度不是指的表具到燃具,而是硬管到燃具,一般是从灶前阀门到燃气具。
    2014-01-13 18: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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