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12-10 11:51:10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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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公共建筑的公卫排水立管不合适采用特殊单立管系统,那么除了设置专用通气立管外,是否也可以采用主/副通气立管?
2、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4.4.11条,排水立管的最大设计排水能力中,要是设置主/副通气立管,排水能力是否按“主、副
通气立管+环形通气立管”这一栏来校核,DN100排水管排水能力11.5L/s,换而言之是否可以理解为设主/副通气立管排水能力
比设专用通气立管的好?
3、关于设置阻火圈的问题:在《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4.3.11条条文解释中:“穿越楼层塑料排水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才设阻火
装置:①高层建筑;②管道外径大于等于110mm时;③立管明设,或立管虽暗设但管道井内不是每层防火封隔。”
我做的一个项目做的副通气立管,长度超过50米,取和排水立管管径相同DN150;关于这根副通气立管我采用UPVC管,没设在管井内,靠卫生间角落布置;同时满足高层建筑、和管道外径大于110mm,但楼板是每层都封隔的,这种情况还需要设阻火圈吗?我自己觉得没同时满足上述三条,但看很多人的图纸在说明里高层建筑的塑料排水管都有交待设置阻火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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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2,没设主通气立管,不能按主、副通气立管+环形通气管来选;
1、不能,应该按设设专用通气立管+排水立管(双立管)来做,排水横管长度及接的卫生器具数量超过要求时增设环形通气管,有更高妖气时设器具通气管
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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