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12-09 10:23:09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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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鲁烟半岛epc 于 2013-12-9 15:04 编辑
第四版的构造手册P152里有一句话:
同一根梁内纵向钢筋直径的种类不宜多于两种;两种不同直径的钢筋,其直径差不宜小于2mm,亦不宜大于2级。另外,抗震规范6.3.4条有这么一句话:一、二、三级框架梁内贯通中柱的每根纵向钢筋直径,对框架结构不应大于矩形截面柱在该方向截面尺寸的1/20。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梁配筋时的级差控制和直径控制。但是,这两句话有疑问哪!
一、第一句话
前半句说一根梁内的纵筋直径种类最好不要多于2种,后半句说直径差》2且2级以内,综合起来,就是:同一根梁内的纵筋直径种类最好不要多于2种,且这两种不同的直径差在2级以内(2mm的直径差自然满足)。
比如,一种直径18,好,你剩下的钢筋要么都是18的,要么除了18的就是另外一种直径的,最好不要出现第3种规格,这是前半句的要求;一种18,另一种只能在14、16、20、22中选择1种,不能选2种。这么理解没错吧?
可问题来了:
1、这么做,是不是要求太高了啊?实际里很多地方难免要突破这个“不宜”的,对吗?这个只是手册的规定,可以不遵守,是吗?
2、这里的控制,是底筋和面筋一起控制还是底筋面筋分开控制呢?我看了很多帖子,问了不少人,没定论。
二、第二句话
为啥要控制其最大直径呢?还是“不应”的字眼。求原因。
补充:这一点的原因找到了:
高规6.3.3条文说明:防止梁在反复荷载作用时钢筋滑移。
全部回复(8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hty147258
沙发
谢谢分享!!
2017-12-01 15: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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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555610fdd
板凳
可能对于做设计的更好,对于施工的话一般只能照图施工
2017-12-01 13: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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