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12-08 20:45:08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5.1.11条:伸臂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4、裸带电体在水平方向的阻挡物、遮栏或外护物,其防护等级
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XXB级或IP2X级时,伸臂范围应从阻挡物、遮拦物算起。
请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指从遮拦物起手臂够不到裸带电导体就行了吗,既然防护等级不够,为什么还要缩短限定的距离,求高手指点。
5、在有人活动区域上方的裸带电导体的阻挡物、遮栏或外护物,其防护等级
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XXB级或IP2X级时,伸臂范围2.5m应该从人所在地面算起。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是指地面到遮拦物2.5m,还是指地面到裸导体2.5m呢,谢谢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具体的话,你的第一个问题,GB50054-2011中阻挡物与裸带电体的水平间距不小于1.25米,所以伸臂范围从阻挡物算起的话,其实还是符合5.1.11的第一条的;第二个问题应该是地面到裸导体2.5m,对应于5.1.11的第二条。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