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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竖向地震作用5.3.3条的讨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竖向地震作用5.3.3条的规定:长悬臂和其他大跨度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8度和9度可分别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和20%,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30g时,可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5%。对于该条规范:说明此类结构在计算水平地震作用的同时应该按上述规范计算竖向地震作用。问:问如上述结构、构件怎么样通过程序来执行规范的要求.如果本工程按规范只要考虑水平地震作用,而仅存在长悬臂或者局部大跨度结构,在计算该部分地震作用时程序是否同时考虑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二项参数来执行?程序应该如何执行该规范精神.本人以前是计算二次取大值,一次是仅考虑水平地震作用计算一次;另一次是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同时考虑再计算一次,取二次的最不利结果.请问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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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